-
索引号yyxzfhcxjsj/2024-00001
-
发布机构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10-17
-
时效性有效
解读《元阳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试行)》
2024年6月6日,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元阳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为加强元阳县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避免建筑垃圾简易处置造成土地占用、环境污染、土壤结构破坏、地表沉降等问题,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现就《办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元阳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八章二十六条。
第一章为“总则”共三条,主要明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相关概念定义。
第二章为“监督管理职责”共三条,主要明确部门的职责分工、信息公开及工作机制。
第三章为“建筑垃圾堆放”共七条。主要明确编制方案、服务制度、处置核准、处置范围、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为“建筑垃圾运输”共三条,主要明确运输的准入、管理及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为“建筑垃圾处置”共四条,主要明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设置、规模及建设计划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第六章为“建筑垃圾利用”共二条,主要明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应采取的措施及推广绿色建筑。
第七章为“法律责任”共二条,主要明确违法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具体情形和法律责任。
第八章为“附则”共二条,主要明确编制部门、实施时间及相关附则。
解读部门: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电话:0873—564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