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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yyxzfhcxjsj/2024-00001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7
  • 时效性
    有效

解读《元阳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试行)》

202466,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元阳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为加强元阳县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避免建筑垃圾简易处置造成土地占用、环境污染、土壤结构破坏、地表沉降等问题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现就《办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元阳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二十六条。

第一章为“总则”共条,主要明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相关概念定义。

第二章为监督管理职责条,主要明确部门的职责分工、信息公开及工作机制

第三章建筑垃圾堆放”共七条。主要明确编制方案、服务制度处置核准处置范围、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为建筑垃圾运输条,主要明确运输的准入、管理及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建筑垃圾处置”共四条主要明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设置规模及建设计划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第六章建筑垃圾利用”共二条,主要明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应采取措施推广绿色建筑

第七章为法律责任共二条,主要明确违法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具体情形和法律责任。

第八章为附则”共条,主要明确编制部门、实施时间及相关附则。


解读部门: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咨询电话:0873—564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