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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rmzfbgs/2025-00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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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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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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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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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政策解读
按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期公布了《元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为便于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就政策出台背景和修订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2022年6月,云南省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并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红河州于2022年9月同步公布《红河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参照省、州要求,元阳县于2022年9月同步公布《元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形成省级统筹、分级负责、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将依法设定的省、市、县、乡四级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按照州政府办公室2023年9月修订发布的《红河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10月修订发布《元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红河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5〕46号),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会同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机构改革等情况,修订形成《元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
二、修订情况
(一)新增实施许可事项。新增“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许可事项,主管部门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增“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许可事项,主管部门为县应急管理局。新增“古树名木移植审批”许可事项,主管部门为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取消实施许可事项。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有关活动审批”等许可事项。
(三)规范许可事项名称。“食品经营许可”许可事项名称规范为“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
(四)明确许可事项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由“县公安局”调整为“县公安局(含指定的派出所)”。“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由“县人民政府(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调整为“县人民政府(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由“县卫生健康局(初审)”调整为“县卫生健康局(初审、州卫生健康委二审后报省卫生健康委审批)”。“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由“世界遗产哈尼梯田元阳管理委员会”调整为“县林业和草原局”。“华侨回国定居审批”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由“县侨办(初审后报省侨办审批)”调整为“县侨办(初审)”。“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名称由“县税务局”调整为“国家税务总局元阳县税务局”。
(五)调整许可事项设定和实施依据。调整24项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
三、有关要求
文件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元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实施行政许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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