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元阳县自然资源局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南省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元阳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二、主要内容
整个管理实施办法由总则、征收缴库、使用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构成。《元阳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为贯彻落实“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方针,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制定实施办法。
2024年5月15日